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本聲明解釋永星信貸有限公司 (下稱「永星信貸」) 收集、使用和披露由客戶提供予永星信貸供使用的第三方(下稱「第三方」)個人資料的目的。

  1. 持有個人資料的種類
    1. 個人資料指任何與個人有關的資料,而從該資料可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個人的身份。永星信貸可能收集 (包括但不限於) 以下資料,而其可能不時成為個人資料:
      1. 姓名;
      2. 年齡;
      3. 性別;
      4. 電話號碼;
      5. 電郵地址;
      6.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7. 國籍或居留身分;
      8. 出生日期;
      9. 個人財務狀況,意願或目標 (包括貸款需要) ;
      10. 收入或財產資料;
      11. 教育程度;
      12. 就業資料;
      13. 居住資料;
      14. 銀行戶口儲值支付工具戶口之詳情;
      15. 對任何產品或服務的偏好;
      16. 有關客戶瀏覽及使用永星信貸網站;及
      17. 位置資料
    2. 另外,當客戶使用永星信貸網站或服務時,永星信貸可能會自動收集某些資料,而該資料在與客戶的其他資料相結合時可能會成為個人資料。上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 客戶正在使用的裝置或器材的屬性,如操作系統、硬件版本、裝置設定、軟件及裝置識別碼;
      2. 裝置的位置,包括通過全球定位系統、藍芽、WiFi訊號或其他方法取得的特定地理位置;
      3. 流動網絡資料,如客戶的流動網絡供應商、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或其他服務供應商的名稱、網頁瀏覽器種類以及IP位址;
      4. 將客戶導入永星信貸網站的網頁;
      5. 客戶在永星信貸網站所瀏覽的頁面;
      6. 客戶查閱的產品和服務詳情以及客戶使用永星信貸網站上的資料、工具和其他內容;及
      7. 客戶於永星信貸網站上點擊的連結。
    3. 當獲得閣下的要求或授權,永星信貸或能從業務合作夥伴或品牌合作夥伴或信用諮詢機構中取得有關閣下的資訊。 永星信貸還可能從公共領域中獲取有關客戶的資料。
    4. 永星信貸按照個人收集資料聲明中所訂定的目的使用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客戶查閱及更正永星信貸所保留的個人資料的權利亦在私隱政策聲明中訂定。
  2. 個人資料收集目的
    1. 客戶就開立及 / 或延續貸款戶口、建立及 / 或延續信貸、或要求永星信貸提供其他服務時,需要不時向永星信貸提供個人資料。
    2. 若未能向永星信貸提供該等個人資料,可能會導致永星信貸無法開立或延續貸款戶口,或建立或延續信貸,或向客戶提供其他財務服務。
    3. 永星信貸在通常業務運作中,例如,當客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與永星信貸溝通時,永星信貸亦會收集客戶相關的個人資料,該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就親身、網上申請貸款、電話錄音系統或文書形式收集(視乎情況而定)。
    4. 客戶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用於下列用途:
      1. 評估客戶的信貸狀況、處理和批核貸款產品和服務申請,以及為客戶提供服務和信貸便利所涉及之日常運作;
      2. 在客戶申請信貸時進行的信貸調查,及不時進行的定期或特別審查;
      3. 設立及維持永星信貸的信貸評分模式及風險相關準則;
      4. 協助其他放債人及 / 或財務機構作信貸調查及追討債務;
      5. 確保客戶維持可靠信用以及良好聲譽;
      6. 為客戶設計合適的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7. 推廣服務或有關產品;
      8. 執行內部監控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永星信貸與客戶之間的欠款;
      9. 向客戶及為客戶的責任提供擔保或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10. 確使永星信貸能夠履行義務、規定或安排,按照下列各項遵守相關:
        1. 目前或將來存在的對永星信貸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法律、規則、規例及法庭命令、義務守則或制裁制度;
        2. 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任何指引或指導或業務守則或要求;
        3. 永星信貸理應遵守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司法、行政、政府、稅務、公共或執法團體、其他機關,或相關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的任何合約或其他承諾;
      11. 遵守有關於任何永星信貸內的資料及資訊共享及/或資料及資訊的任何其他使用 (有關共享及使用,均依照符合對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其他不法活動的制裁、防止或偵測的任何永星信貸計劃而進行) 而指定的任何義務、責任、規定、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2. 使永星信貸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永星信貸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意圖成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標的之交易;
      13. 與客戶及其他人士的資料作比較以進行信貸調查,資料核證及核實資料而提供的資料,不論有關比較是否為對該客戶採取不利的行動;
      14. 與上述各項有關的用途。
  3. 個人資料的披露
    1. 永星信貸會對其持有的有關客戶及第三方的個人資料將予保密,但永星信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披露或轉移給下列各方 (不論在香港內外) 以達至第2段列出的目的:
      1.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向永星信貸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交易或其他與永星信貸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者;
      2.  任何對永星信貸負有保密責任的任何人,包括向永星信貸承諾保持該資料保密的公司;
      3. 獲得客戶訂明同意的任何人;
      4.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以及在客戶欠賬時,則可將該等資料提供給追討欠款公司;
      5. 永星信貸根據對永星信貸具有約束力的任何法例、規則、法院指令或預期其應遵從的監管機構的指引,須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6. 永星信貸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永星信貸的客戶權利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
    2. 為達致上述目的,永星信貸在香港所搜尋的有關資料或被轉移香港境外
  4. 直接促銷
    1. 永星信貸擬把客戶的個人資料用於產品或服務的直接促銷,唯該用途須獲得客戶的同意 (包括對該用途不表示反對的標明)。就此,請注意:
      1. 永星信貸可能把不時持有的客戶姓名、聯絡資料、產品及其他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人口統計數據用於永星信貸的直接促銷;
      2. 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産品及項目包括貸款、其他金融服務及產品、會員計劃、其相關服務及產品,以及永星信貸的品牌合作夥伴所提供的服務及產品;
      3. 上述服務、産品及項目可能由永星信貸或第三者財務機構、保險人、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所提供;
      4. 除由永星信貸促銷上述服務、産品及項目以外,永星信貸亦擬將以上(a)段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c)段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産品及項目時使用,而永星信貸爲此用途須獲得客戶的同意 (包括對該用途不表示反對的標明);及
      5. 永星信貸可能因以上(c)段所述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或按以上(d)段所述請求客戶的同意或不表示反對,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如永星信貸會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永星信貸會通知客戶。
    2. 客戶有權選擇他們的個人資料是否可用於直接促銷目的。若客戶不同意永星信貸使用或向其他人士提供其個人資料以作上文所述的直接促銷用途,客戶可以通知永星信貸以行使拒絕促銷之權利。
  5.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1. 永星信貸根據及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該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條例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每名客戶有權:
      1. 查核永星信貸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該等個人資料;
      2. 要求永星信貸改正任何有關其不準確的個人資料;
      3. 查明永星信貸對於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和獲告知永星信貸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
      4. 就客戶的個人信貸而言,客戶可以要求獲告知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追討欠款公司例行披露的是那些個人資料,及獲永星信貸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追討欠款公司提出查閱和改正資料的要求;及
      5. 就永星信貸已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客戶的任何賬戶資料而言,於全數清還欠款而結束賬戶時,指示永星信貸要求該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從其資料庫刪除有關賬戶資料,惟是項指示須於結束賬戶後5年內提出,且該賬戶在緊接結束之前5年內,須並無超過60天的拖欠付款記錄。賬戶還款資料包括最後一次到期的還款額、最後一次報告期間 (即緊接永星信貸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賬戶資料前不超過31天的期間) 所作出的還款額、剩餘可用信貸額或未償還結餘及欠款資料 (即過期欠款額及逾期還款日數、清還過期欠款的日期及全數清還拖欠超過 60 天的欠款 (如有) 的日期)。
    2. 客戶請注意:
      1. 如出現關於賬戶的拖欠還款情況,除非拖欠金額在由出現拖欠日期起計60天屆滿前全數清還或撇賬 (破產令除外) ,否則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保留該賬戶的還款資料,直至自欠款悉數清還之日起計滿5年為止;及
      2. 如客戶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賬戶中的任何金額被撇賬,不論其賬戶還款資料是否顯示有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記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繼續保留該賬戶還款資料,直至欠款最後清還之日起計滿5年為止,或由客戶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其已獲解除破產令之日計滿5年為止 (以較早發生的情況為準)。
    3. 根據條例的條款,永星信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4. 關於 (i) 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或 (ii) 索取關於永星信貸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及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九龍旺角彌敦道678 號華僑商業中心17樓A室
      永星信貸有限公司
      資料保障主任
      電話: 3977 7777
      傳真: 3977 7799
    5. 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不得限制客戶及第三方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6. 若中文與英文版本出現差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永星信貸有限公司
修訂日期 2022年 4月

× 查詢